《表2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下化建设适宜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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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中小城市设施地下化适宜性分析》
根据各类用地对采光要求、通风要求、人群逗留时间等方面的需求,结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各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是否适宜地下化建设进行了划分(如表2所示)。商业服务设施中的商业零售、批发市场、娱乐康体设施、餐饮业、市政设施营业网点以及其他服务设施可以适当考虑采取地下化建设的方式,目前在我国中小城市中,地下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也已经较为普遍。
图表编号 | XD0013558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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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刘世光、吴健、班超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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