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用地适宜性分析因子分级与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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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的弹性空间测度——以湖南省茶陵县为例》
(1)评价单元确定。评价单元是开展土地适宜性分析的基础,根据山区县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特征,选定以30 m尺度为基础评价单元,相应图斑为评价底图,能满足精度要求。按功能选取对生态用地、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等3类用地共12个主导因子作为土地适宜性的评价指标。参考指标构建与权重确定方法,运用AHP法对茶陵县生态、农业与建设用地适宜性指标权重调整与确定,将单因子等级划分为极适宜、非常适宜、适宜、一般适宜、不适宜5级,按9、7、5、3、1五个重要等级对适宜性赋值[21-24],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4974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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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傅丽华、彭耀辉、谢美、莫振淳、鲁婵、高兴燕 |
绘制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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