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天津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预警区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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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管理视角下天津房地产金融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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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表9,根据区域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指数结果,2010年-2018年天津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大致分为五个时间区域。一是正常偏热区(2010年6月-2010年11月)。这一阶段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带动下,天津房地产市场发展活跃,金融资源不断向房地产行业集中,天津房地产金融系统评估指数逐渐升高,并于2010年11月左右达到峰值。二是正常区域(2010年11月-2012年2月)。政府逐渐意识到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分别于2010年1月、4月和9月开展了“一轮严于一轮”的三轮调控,并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细则进行落实,从扭转供需关系为切入点,增加土地总量,强化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特别是在第三轮调控中更是体现出“限购”这一较为强制的行政手段。在调控的强力干预下,市场逐渐降温,从2010年12月起至2012年初,市场保持了稳定发展,天津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评估指数处于正常区域。三是偏冷区域(2012年3月-2014年2月)。在上一阶段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基础上,2012年国家对房地产政策一是完善,二是调整,三是继续整顿,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基建政策与使用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分类供应政策。继续调控使得房地产市场向趋冷的形势发展,区域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评估指数处于偏冷区间浮动。四是正常区域(2014年3月-2017年5月)。2014年3月初,中央提出“分类调控”大思路后,地方政府频频微调政策以救市,尤其是9月份以来,中央及地方陆续出台各项利好政策,“津十六条”、“9.30房贷新政”、“公积金政策调整”、“天津六部门联合发文取消限购”、央行降息等房地产政策集中出台,有效缓解了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市场活跃度快速提升,此前被抑制的刚需、改善需求得到释放,房地产金融系统评估指数回归正常区间。五是正常偏热区(2017年6月-2018年12月)。2016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价格逐渐走高,出现泡沫化趋势,9月末政府开启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天津“限购”、“限贷”、“限价”全面实施。尤其是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金融系统的扩散。分析这一时期的房地产金融系统评估指数发现,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传导至金融领域需要一定时滞,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在前期市场活跃的余温影响下,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仍处于偏热区域。随后,政策效果才逐渐显现,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趋于回归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