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9年重庆市各县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统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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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地方政府长江上游跨界防治水污染问题研究——基于“公地悲剧”理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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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有效地防治污染,2019年四川省和重庆市都公布了重点排污单位的名录,这些单位排放的污染物造成了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声污染和其他污染。如表1、表2所示,2019年四川省共有2438家排污单位,其中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单位有787家,占比32.28%。2019年重庆市共有624家排污单位,其中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单位有343家,占比54.97%。对比数据可以发现,重庆市水污染排放主体要远远超过四川省,水污染防治的任务较四川省更重。究其原因一是重庆对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重庆位于四川省内长江流域的下游,这无疑会加重重庆水污染。除此之外,如表1所示,城市面积越大,城市人口越多,水污染排放主体也会越多,它们间呈现正向增长趋势。(1)以四川省为例,成都市是四川省城市人口最多的城市,其水污染排放单位共计163个,占比20.71%,这就意味着成都市的水污染企业占到了四川省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与城市人口最少的阿坝州相比,成都水资源污染排放主体的数量是阿坝州的1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