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格力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上半年与2019年上半年污染排放与环境保护税额对比》
制定环境保护税法的目是为了激励企业采取有效的污染减排措施,从而达到以税治污的效果。由于环境保护税的税率设置存在区域差异,环境税政策在抑制企业污染排放方面的效果预期也会有所不同。限于数据的可得性,以下基于格力电器2018年半年报与2019年半年报对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信息的披露,观察对比其排污量及税额的变化情况。芜湖格力和武汉格力由于数据偏差问题从中剔除。计算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611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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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田翠香、孙瑞雪 |
绘制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