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满足夜间12.5km高度平飞的飞行日期和全机质量范围》
注:1.15~12.1指1月15日至12月1日。
进一步地,表1给出了满足夜间始终高于某一设定飞行高度的可飞行日期范围(精确到每月的1日和15日)。为体现应用意义,设定夜间高度为高于民航航线的12.5km。同时考察了在基准质量基础上,全机质量分别加减2kg对飞行日期范围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3305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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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仲维国、郭有光、张凯 |
绘制单位 |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