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尸体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发生感染的部分案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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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建议指南(试行稿)》
根据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报道,因参与、观摩或学习传染病尸体解剖而导致感染的案例时有发生(表2)。NOLTE等[25]报道,在传染病死者的尸体解剖中,操作人员感染病原体的可能性极高,如碎骨、解剖器械、针头等锐利物品会刺破手套划伤皮肤等,导致感染的发生。既往有因轻微皮肤损伤而导致链球菌感染死亡的案例,以及通过死者血液感染乙肝病毒的案例。BROOKS等[26]指出,在对脑膜炎球菌感染患者解剖时,可能会导致操作人员感染脑膜炎球菌,原因可能是尸体检验过程中产生了气溶胶,而普通医用口罩无法隔绝这种微粒而被吸入,故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使用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因此,再次提醒法医病理学工作人员,在传染病死者的尸体检验工作中必须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3138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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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毛丹蜜、周南、郑大、乐嘉诚、赵乾皓、罗斌、官大威、周亦武、胡丙杰、成建定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广州医科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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