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东省特别区自治团及监督机关系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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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视角的中东路事件——基于地方史料的研究》
资料来源:兂用:“东省特别区收回自治政权”,《太平导报》,1926年第16期,第14页。
特别区先是筹设市政管理局,对全区的行政管理进行统筹,并于“长春、张家湾、满洲里、海拉尔、博克图、扎兰屯、昂昂溪、安达、满沟、绥芬河、穆棱、横道河子、一面坡各处设置分局。(2)然后,允许各地方申请设立市乡,地方人口满1万者,可申请设市,不足者可申请设乡,将原本受俄(苏)人员控制的公议会改组为中国委员居多的自治临时委员会(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115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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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8 |
作者 | 宋铁勇 |
绘制单位 | 长春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