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86—1991年中国批准海外投资企业情况》
注:新办的企业为非贸易性海外投资企业。资料来源:根据1987—1992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1986年后,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89年和1990年颁布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1年颁布了《关于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初步的法律依据,但是还不够完善。此阶段政府对一些企业在海外的直接投资活动逐渐取消限制,除了国有企业以外,有更多类型的企业能够参与海外投资。截至1991年底,中国批准的海外投资企业有1008家,分布在105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总额达31.54亿美元,中方投资13.96亿美元,是前一阶段的7倍(表2)。在不断巩固老市场的同时,开拓了美国、苏联、泰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联邦德国、新加坡等新市场,劳务合作开始向东西欧发展。境外非贸易企业逐渐以中小型项目为主,行业以资源开发、工农业生产为重点,中方以技术、设备投资为主,直接投入外汇资金的占比较小。
图表编号 | XD0013009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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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段小梅、李晓春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商务策划学院、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