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中国不同类型的中心城市》

《表5 中国不同类型的中心城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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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体系的层级结构与城市群发展——基于城市全球竞争力、全球联系度及辐射能力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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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弱中心—强辐射”这一类型的中心城市数量为0,所以未列出。

为了进一步分析不同中心城市的差异,进一步分别基于中心城市的自身全球联系度和所辐射城市的全球联系度总和进行聚类分析,将68个中心城市分为强中心、弱中心和强辐射、弱辐射城市,进而识别出“强中心—强辐射”“强中心—弱辐射”“弱中心—强辐射”“弱中心—弱辐射”四类中心城市,结果如图2和表5所示。“强中心—强辐射”中心城市数量最少,仅有7个城市,除了东部地区的上海、广州、深圳、北京和南京外,中部地区的郑州和长沙也属于这一类型,这主要是由于其辐射的城市数量较多。“强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有13个,这类中心城市尽管自身的全球联系度较高但辐射能力较弱,其扩散效应不强可能是由于城市间距离较大、市场空间分割以及政策等因素导致。“弱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数量最多,总共有48个城市,由于在城市经济的发展往往是先极化、后扩散,该类中心城市自身的聚集效应不足,导致其辐射能力也较弱。此外,“弱中心—强辐射”中心城市在样本中不存在。可见,关于中国城市体系是否存在集聚不足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类考察:对于数量较多的“弱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而言,确实存在集聚不足的问题;而对“强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而言,主要问题是扩散不足。因此,虽然中国总体上仍应该强化资源向中心城市的集聚,但不是简单地发展大城市,而是应该有针对性地促进要素、产业等向“弱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集聚以提高其辐射能力,而对于“强中心—弱辐射”中心城市数则应更好地利用扩散效应增强其辐射能力,这样才能促进协调发展的城市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