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基于“转变中心性-转变控制力”的城市类型划分》
基于转变中心性和转变控制力的测度,网络整体存在“高中心性-高权力”的领导核心城市、“高中心性-低权力”的中心集约城市、“低中心性-高权力”的权力门户城市和“低中心性-低权力”的裙带边缘城市等四种类型(表6)。城市网络的结构特征与权力等级关系存在显著“悖论”,在网络结构特征中,上海、重庆、十堰、天津、北京、广州、长春、宁波、苏州、成都十个城市作为核心而存在,但基于转变中心性和转变控制力测度,发现广州和宁波属于中心集约城市,而苏州和成都属于权力门户城市,进一步说明转变中心性与转变控制力不仅能更加有效揭示中国城市网络节点的权力属性,也更符合经济现象的地理空间非均衡规律。基于汽车产业供应链体系的城市网络虽然存在从“高中心性-高权力”领导核心城市到“低中心性-低权力”裙带边缘城市分布的一维分布规律,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关系非匹配的“高中心性-低权力”中心集约城市和“低中心性-高权力”权力门户城市,这也表明城市节点的网络地位不仅取决于链接城市的数量,还需考虑网络关联特征的空间属性和资本容量。
图表编号 | XD0011653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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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陈肖飞、杨洁辉、王恩儒、苗长虹 |
绘制单位 |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暨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河南大学现代物流研究院、北达科他大学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系、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暨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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