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干预后肢体功能评分、语言功能评分、SAS评分、SDS评分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肢体功能评分、语言能力评分、SAS评分、SDS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4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陈立杰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肢体功能评分、语言能力评分、SAS评分、SDS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4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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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陈立杰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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