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30省域总体碳排放结构(2007、2010和2012年)》
单位:亿吨碳
局部来看,各省域碳排放结构特征如图1所示:河北、山东两省的碳排放总量相对较高,三年均值分别为4.36亿吨碳和4.29亿吨碳,两省合计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8.4%,相反海南、青海、北京和天津碳排放总量较低。进一步本省域需求引致的碳排放较高的省域包括:湖北、四川、青海、山东、湖南、江西,平均占比为50.08%~63.35%;外省域最终需求引致碳排放较高的省域包括:河北、陕西、吉林、内蒙古,平均占比为41.89~47.47%;出口引致碳排放较高的省域包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平均占比为34.24%~46.62%。综上,本省域最终需求、外省域最终需求和出口引致各省域的碳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减排政策也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图表编号 | XD0012825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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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汪燕、王文治、马淑琴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