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时限性控制项目及时限要求》
根据原卫生部2010年发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5],结合某院的实际情况,确定运行病历时限性任务共13项,由一名有30年临床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专职质控人员对运行病历进行质控,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时限要求的任一项,记为不合格,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760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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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8 |
作者 | 储文雅、郭佳奕、包苏娟、郭晓东、徐敏慧、何国斌、郑盼、金旎 |
绘制单位 | 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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