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深圳燃气接入类项目与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对比》
2019年7月,北京将燃气接入小微工程纳入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三零”服务范围(即零审批、零上门、零投资)。深圳市在“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占用绿地审批”、“洪水影响评价”3个行政审批环节中,将燃气接入类项目与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作了区分,并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见表3。表3中,对于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符合小型接入工程条件的燃气接入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长为1个工作日;对于洪水影响评价,对于申请单位提供用气接入项目来源证明文件,供气管道长度不超过200 m的中低压燃气管道燃气接入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图表编号 | XD0020291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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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宋昱、金颖、唐奕春、尹晓萍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