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采用目的性抽样法,在A高校以如下标准招募研究对象:(1)特殊教育专业大四学生;(2)未缺席过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习活动,具体包括该校大一、大二每学期为期一周的见习,大三每学期为期两周的实习以及大四上学期为期四周的实习;(3)愿意提供实习反思、实习教案等实物资料;(4)愿意参与本研究。最终,本研究选取了10名师范生为研究对象。她们均为女性,其大四实习的单位为同一所培智学校的不同班级。具体信息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593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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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辛伟豪、刘春玲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