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空间差异Tab.3 Spatial differences in social integration of floating 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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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赋特征、生活满意度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基于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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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可以看出,从事第三产业的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合的比例最高,达到45.1%,而第一产业的最低,只有22.4%。居住在市区的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合的比重要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其中居住在市区的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合的比例为67.3%,分别比居住在城中村和农村的高14.1%和26.6%。城市规模不同,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合的比例也不同,总的来说,城市的规模越大,实现社会融合的比重越大,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特大型城市,其开放性和包容性相对较高,因此,实现社会融合的流动人口的比例为43.4%,郑州和成都作为本省的省会型大城市,无论其城市规模、还是经济发展水平,都与北京相差甚远,但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比重却最高,为50.2%,苏州和中山只是作为一般的地级城市,只有38.5%的流动人口实现了社会融合。流动人口省内跨市的不仅要高于市内跨县的,也要高于跨省流动,省内跨市的流动人口中,实现社会融合的比例分别比市内跨县和跨省流动的高出8.1%和5.5%。从流入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实现社会融合的比重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这也与我国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