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52年编制的《兰州市新都市建设计划》所反映的“苏联模式”特征Tab.3 Features of“Soviet model”reflected in Lanzhou New Urban Co

《表3 1952年编制的《兰州市新都市建设计划》所反映的“苏联模式”特征Tab.3 Features of“Soviet model”reflected in Lanzhou New Urban Co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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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延续”到“流变”——《兰州市都市建设计划》的历史回溯与价值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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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1年8月7日中财委的批复《通知关于西安、兰州二市都市建设计划之意见希查照由》:“经本委计划局研究,并邀请苏联专家及各有关部门多次开会商谈,本委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办理。都市建设计划是长期的计划,决不能草率从事,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决定下来……”,可以看出:(1)“苏联专家”已经开始出现在国家层面,苏联城市规划模式的影响已经开始从国家层面浮现,只不过是隐性的而已;(2)1952稿有类似于“都市计划”的相似特征,更有区别于“都市计划”的显著特点,内容局部体现出社会主义体制计划性特征。因为苏联城市规划是基于土地公有制度,从规划编制到机构设置,都是处于为计划服务的从属地位,这体现了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规划特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