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THE)及占比》

《表2 2016年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THE)及占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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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2030”背景下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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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直辖市卫生总费用(THE)的比较来看,北京市的卫生总费用最高,天津市的卫生总费用最低,北京市的卫生总费用是天津市卫生总费用的近2.5倍。从对全国卫生总费用的影响来看,北京、上海的卫生总费用对全国卫生总费用的影响较大,分别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4.42%、3.97%,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已占到全国当年卫生总费用的12.47%;从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来看,2016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6.25%,其中,北京、上海均高于全国平均比重,而重庆、天津相比全国平均水平则相对偏低。4个直辖市的比较中,北京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最高,是天津市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近1.5倍(见表2)。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某年卫生总费用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该指标用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水平,揭示该国家或地区对于卫生事业及居民健康的重视程度。同时评价卫生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是否相适应[13-15]。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0%~5.0%的标准,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的投入相对合理[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