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2-2016年京、津、沪、渝四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比较[11]》

《表6 2012-2016年京、津、沪、渝四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比较[1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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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2030”背景下京、津、沪、渝四直辖市卫生总费用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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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2016年4个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的比较来看,北京、上海、天津的人均卫生总费用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市的人均卫生总费用最高,上海其次,重庆市的人均卫生总费用与全国人均卫生总费用接近。2012-2016年4个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相比2012年,2016年4个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分别增加3678.94元、1899.31元、3007.00元、1381.69元,分别增长63.97%、55.95%、65.53%、65.47%,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3.16%、11.75%、13.43%、13.42%。5年中京、津、沪、渝四直辖市人均卫生总费用及年均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人均卫生总费用增加1275.00元,增长61.40%,年均增长速度为12.71%)。其中,尤以北京市的人均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最快,天津市的人均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相比最低(见表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