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7世纪40年代以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历任台湾长官履历表[2]》

《表1 17世纪40年代以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历任台湾长官履历表[2]》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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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据后期殖民当局在台湾利益集团的形成及其引发的矛盾——以台湾长官富尔堡的起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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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福尔摩莎》、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志》相关资料整理。

通过表1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时期,对荷兰台湾长官的选任已经呈现出了明显的倾向性。从1640~1662年,在荷兰殖民统治台湾的后22年中,一共任命了7位台湾长官,其中6位都拥有在台湾、日本等地的工作经验,且平均任职时间超过10年,并大都先在日本商馆馆长、台湾副长官等要职上经受过锻炼。他们的工作、生活圈子都十分相近,当中许多人彼此渊源匪浅,有的甚至还结为姻亲,代表着在台湾乃至东亚地区有着深厚政治根基的地方派势力。如卡隆还是日本商馆馆长时,勒梅尔便是他的部下。1641年卡隆离任,后者遂继任馆长。而勒梅尔调往台湾任职后,日本商馆又由欧佛华德接手。1644年卡隆接替勒梅尔担任台湾长官,此后欧佛华德亦从日本调至台湾,成为卡隆的副手,并最终于1646年接任台湾长官一职。该群体对台湾长官一职的占据,反过来同样为其内部人士进入台湾地方殖民当局高层、掌控地方政治实权增添了筹码。所以到了这一时期,台湾长官应从熟悉东亚地方事务的职员中选择,可以说已经成为地方派势力眼中的一条“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