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结构化困境》

《表1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结构化困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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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点式、区域化到整体性的政府创新何以可能——基于整体性扩散结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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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创新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技术性的管理制度,多体现在行政改革类型上。这些创新根据社会背景随时调整,也是与地方治理绩效关系密切的项目,这类政府创新比较容易被学习和模仿,具有较好的扩散性。另一类是涉及深层次的制度结构,例如民主选举、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等,需要稳定性外在环境来保持深化,而不是所谓的创新越多越快就越好。一项地方政府创新无法持续的原因包括领导班子换届或领导人更迭、创新本身成本过高、创新缺乏群众基础或外在大环境的压力等[60],因此地方政府创新具有突出的低风险取向,存在着公共参与不足的问题[61]。但整体而言,国家创新空间、创新类型、创新动力、政治民主、合法性、官员资源获取(升迁)、组织生存和扩张、受益人群、政府职能范围界定,以及央地关系等关键性因素构成了地方政府创新持续的制约因素[62]。从结构化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困境可归纳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