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1994—2013年不同年龄段深圳市居民伤害死因构成及顺位(n/%)》
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主要伤害死因不同,0~14岁、15~34岁、35~59岁和6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群的伤害死亡例数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6.39%(3 236/50 641)、60.42%(30 598/50 641)、27.71%(14 034/50 641)和5.48%(2 773/50 641)。0~14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分别为交通事故、溺水和跌落;15~34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他杀和跌落;35~59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跌落和自杀;6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和跌落。详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2274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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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唐冬纯、刘晓剑、付英斌、李丽萍、吴永胜 |
绘制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