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1994—2013年不同年龄段深圳市居民伤害死因构成及顺位(n/%)》

《表5 1994—2013年不同年龄段深圳市居民伤害死因构成及顺位(n/%)》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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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民1994—2013年伤害死因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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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主要伤害死因不同,0~14岁、15~34岁、35~59岁和6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群的伤害死亡例数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6.39%(3 236/50 641)、60.42%(30 598/50 641)、27.71%(14 034/50 641)和5.48%(2 773/50 641)。0~14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分别为交通事故、溺水和跌落;15~34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他杀和跌落;35~59岁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跌落和自杀;60岁及以上年龄组人群的前三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和跌落。详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