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8年深圳市各区居民的伤害死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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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居民伤害死亡率与公共安全指数的相关性分析》
2018年深圳市居民前三位伤害死因分别为自杀、道路交通伤害和非故意跌落,分别占伤害死亡总数的41.92%(641/1 529)、19.82%(303/1 529)和14.06%(215/1 529)。除罗湖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外,深圳市各区的前三位伤害死因相同,但各类伤害死因的占比存在差异,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66.904,P<0.0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467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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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刘晓剑、唐冬纯、吴永胜、李丽萍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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