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结果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列(1)、(2)、(3)括号内为标准差,列(4)括号内为标准误。
本文选择家庭纯收入反映农户收入增长情况,并且为反映家庭收入结构,同时考虑了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对其进行加1后取对数处理。表1给出了全样本、处理组和对照组结果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处理组与对照组的均值差异。结果显示,处理组和对照组样本具有显著差异,表明精准扶贫政策制定并非随机的,需要校正选择偏差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2204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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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沈宏亮、张佳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