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城市农村卫生费用对比资料来源资料来源《2017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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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村公共卫生视角的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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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以看出中央在公共卫生领域的支出比重在28%至30%,2012年最低为28.17%,2009年最高为31.88%(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地方政府比重大致在70%左右。换句话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公共卫生事权划分大致是3:7,较多的事权都积压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承担较重的压力。事权重不是关键,如果有相匹配的财政资金来地方政府“花钱办事”也不是大问题。然而事实却是,自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与地方的角色就调换了。94年以前实行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只要上解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剩余资金即可自行分配。地方政府因此积极性高涨,不断繁荣发展当地经济来增加财经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也不断充裕起来。与此同此中央政府则处于囊中羞涩的局面。94年分税制改革,中央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汲取能力,取消原本的“财政包干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税种,通过对税种和税收分成的划分将财政资金不断收入囊中,至此以后中央政府钱袋逐渐鼓了起来,而地方政府则口袋瘪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