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12—1913全国法政高等专门学校与其他专门学校情况》

《表1 1912—1913全国法政高等专门学校与其他专门学校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黄炎培治理江苏法政教育的探索及启示》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908年,清廷学部拟定的《法政学堂别科及讲习科毕业奖励章程》规定,对法政讲习科考试获得优秀、中等成绩的人员尽先委派差事,对成绩优异的监生授予八品职衔。这一奖励性规定使士子们认识到,进入法政学堂学习将来可以直接做官,比进入其他学堂学习的出路更好。在上述政策的激励下,各地法政学堂纷纷在正科之外开设别科、讲习科,读书人蜂拥而至,“竞相入堂速成、补习”,一时间法政学堂发展如雨后春笋,办学规模急剧扩大。1909年,全国共有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 282人,分别占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52%[3]。1910年,学部又发布通令,进一步放宽办学条件,允许各省开办私立法政学堂。在朝廷政策许可的情形下,各省私立法政学堂数量激增。“中华民国”成立后,法政学校的数量遥遥领先于其他高等专门学校,从黄炎培的《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4]821-822中,我们可以看出法政专门学校的发展盛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