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群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
我国城市群所处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三阶段论还是四阶段论,都反映出城市群是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至于我国城市群所处的发展阶段,不能一概而论,本文采用陈群元等(2009)对城市群的四阶段划分法(见表2)。虽然每个城市群的发展都要经过雏形发育、快速发育、趋于成熟和成熟四个阶段,但由于城市群建设起点、资源条件、发育程度等的不同,如果具体到某一个城市群,所处阶段也是不同的。总体而言,20世纪的后20年是城市群的雏形发育期,进入21世纪,城市群进入发展快车道,《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于2006年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城市群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中央及地方政府通过顶层设计,引导我国城市群迈入良性发展轨道,城市群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体形态。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群处于由快速发展阶段向趋于成熟阶段过渡时期,发展基础好的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已率先进入趋于成熟阶段。
图表编号 | XD0012085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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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鞠秋云 |
绘制单位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