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偿债准备金提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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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KMV模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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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1)偿债准备金的来源:表7显示2013—2017年下年到期债务占当年财政收入百分比状况。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应当按年度依据财政收入的11.95%计提偿债准备金,以满足下年偿债需求。通过下年初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从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或出租收入等财政收入中提取偿债准备金。此前基于城投债建立的地方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经完善后,纳入地方债偿准备金体系。(2)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集中管理、滚存使用。(3)偿债准备金的使用范围:按规定本级政府需要直接偿还的债务。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偿债准备金的使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