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居民收入维度下出行者Agent分类》

《表2 居民收入维度下出行者Agent分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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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同计价方式下居民出行选择多主体仿真研究——基于西安市现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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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以此类推依次为中高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低收入组和低收入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 611元,中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0 992元,中等收入组18 359元,中等偏上收入组29 076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1 316元。按照上述分组,中低收入者显然难以承受出租车消费,因此本文不将他们考虑在出租车出行需求者中。由于模型简化需要,将中等及偏上收入归为一类,高等收入为一类,从居民收入维度将车辆Agent分为2个类别,具体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