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清末豫籍留日学生每年应支各款数目统计表》

《表3 清末豫籍留日学生每年应支各款数目统计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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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豫籍留学生特点研究(189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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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籍留日学生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学费、来往川资费、监督薪水以及医药费等其他杂项支出。学费在全部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最大,学习不同的科别或所在学校不同,其学费也有一定的不同,“官费生学习普通学科,及肄业私立高等专门学校与私立大学者,每人每年学费日币400元;官费生肄业官立高等专门学校者,每人每年学费日币450元;官费生由高等学校毕业,升入官立大学者,每人每年学费日币500元,其入官立大学习选科者,每人每年学费日币450元”,总体上,豫籍留日学生的学费在日币400-450元之间。河南省官费生的来往川资费多不固定。1905年豫籍官费留学生的来往川资费为200元日币,而据1906年《河南官报》记载,豫籍官费留学生的来往川资费为240元。1913年教育部公布《留学日本学生事务暂行规则》,规定留日学生回国川资费为日币70元,但又规定边远地区可酌情增加。由此可以看出,清末民初豫籍留日学生的来往川资费在140元-240元之间。其它费用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