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实证回归结果: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创新能力与区域创新质量的关系——基于2007-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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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创新能力与区域创新质量的关系——基于2007-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我国为了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应该加大对区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保护,以提高区域存量知识水平;持续改善并引导外资进入的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加大对高质量创新的参与,为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契机;各区域政府要强化经济环境建设,提升区域经济基础,为创新提供重要的成长环境;鼓励研发资本投入到高水平创新领域,对参与高质量创新的资本给予贴息等政策,定向推进创新质量发展。其次,从知识产权保护视角,各地区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创新特征,特别是本地域创新资本的趋同领域,制定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针对高层次创新领域的研发进行有效的保护,为研发资本投入解除后顾之忧。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政策要从创新数量提升转向创新质量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应该对创新区别对待,加大对高质量的创新活动的扶持,明确本地域创新的主导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扶持领域,减少设备层面的资助,注重人才智力投入的认定,深入推进产学研的合作进入基础理论领域、进入高端应用领域。
图表编号 | XD0011753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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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张凌志 |
绘制单位 |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一带一路天津战略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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