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实证回归结果: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创新能力与区域创新质量的关系——基于2007-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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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创新能力与区域创新质量的关系——基于2007-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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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7-10回归分析中,被解释变量更换为创新质量,分别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和研发资本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和存量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和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和人均GDP的交互项,知识产权保护和研发资本投入的交互项显著程度达到0.01,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提升,只提升研发资本投入对于区域创新质量的影响,对其他解释变量作用不明显。知识产权保护和区域经济环境的交互项显著程度为0.1,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提升,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环境对区域创新质量的影响,但是显著程度一般。由此可知,对于区域创新质量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传统创新影响要素之间不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