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救助管理站主要功能区照明功率密度参考值[1]》
电气照明分正常、备用和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建议根据救助管理站各功能用房性质、环境条件和视觉要求,为确保良好的视觉效果、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以及适宜的亮度分布,按现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合理确定各功能房、各区域平均照度标准值。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参考值应参考表1的规定:
图表编号 | XD0011667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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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陈海塔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