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法律形式及其百分比》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超过56%的跨企业培训中心是手工业部门的;工业、建筑业和农业的跨企业培训中心比较少,都在6%以下;其中也有14.6%的跨企业培训中心并不属于某个产业部门,而是自负盈亏。从法律形式上讲,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存在形式较为灵活,既有纯粹的公立机构,也有纯粹的营利企业,还有多种介于两者之间的非营利性质的协会及企业等(见表2),这些不同机构的属性与德国较为复杂的协会及社会组织相关法律制度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因篇幅原因,在此不赘述。
图表编号 | XD001165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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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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