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指标》
数据来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务院官网。
扶贫攻坚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行百里者半九十。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提出,2020年作为一个脱贫攻坚的最后时刻,务必要实现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全面消灭连片贫困县和贫困村,实现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具体指标可参见表1)。由于时间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当下扶贫难度依然不容小觑。我国的扶贫投入和扶贫成果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的现象,从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随着扶贫逐渐步入到“啃硬骨头”、“攻坚拔寨”阶段,原来出台一项政策就能让一批人富起来的时期已经消失,脱贫难度逐年攀升,这意味着相同规模的人口脱贫所需要的投入越来越大。1978年至2012年间,我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从97.5%下降至10.2%,累计下降了87.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2.6个百分点,而2013年至2017年间,这一指标从8.5%降至3.1%,累计下降5.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4个百分点,明显小于前期数额。鉴于精准扶贫步入“深水区”,在现行标准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和提升扶贫质量成为了当下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图表编号 | XD0011625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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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姚景浡、丁崇泰 |
绘制单位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