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治理环境的影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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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与银行风险承担:事实考察与机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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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数值为修正了异方差后的稳健t统计值;***、**、*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其中,settingspt表示p省份t年的治理环境评分,以王小鲁等(2017)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为依据,[42]将市场化总指数评分作为某省治理环境的代理变量;其数值越大,表示该地区的治理环境越好。具体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其中,列(1)为普惠金融综合指标的回归结果,列(2)至列(4)分别为金融服务渗透性、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金融服务使用性三个子维度指标的回归结果。根据列(1)结果可以发现,治理环境和普惠金融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质量环境对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和普惠金融类似,随着治理环境的改善,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在不断下降;同时,普惠金融与质量环境交互项的系数也显著也正,这意味着治理环境越好的地方,普惠金融发展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消减作用越明显。由此可见,治理环境对普惠金融带来的风险消减具有“放大”作用。这表明治理环境的改善,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普惠金融的实施和开展。同理,根据列(2)至列(4)结果可知,治理环境的“放大”作用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综上,优越的治理环境能够改善银行面临的风险,提高银行自身的稳定性;同时,治理环境能够“放大”普惠金融对银行风险的消减作用。这意味着治理环境越好的地方,普惠金融带来的积极影响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