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人员财政保障状况(%)》

《表3 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人员财政保障状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的完善——基于湖北省42个县的问卷调查》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公共文化管理人员队伍主要包含三大类:编制内的文化工作者、体制外的聘用人员及以基层群众为核心的志愿者队伍。文化系统内在编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一般情况下,县级文化管理人员配置较为合理,编制内人员工资稳定,工作积极性较高,基本上能够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但乡镇综合文化站“无编制”的现象普遍存在。16.7%的被访者表示,所在乡镇文化管理员都有编制,23.8%表示“部分有编制”,59.5%表示“都没有编制”。针对这种状况,一般由县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见表3),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湖北省X市除了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还探索了公益性岗位的“县聘镇用”模式,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而村级文化服务人员大部分是由村干部兼任,占比48.6%,还有政府购买、村民志愿服务等,仍有5.6%暂处于空缺状态。志愿者服务队伍,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一定数额的补助或奖励经费。总体而言,仅有2.4%的受访者表示,用于乡镇、村级文化管理员报酬支付资金充足,64.3%明确表示资金短缺。实践中,各单位、乡镇均表示存在“缺人”、“缺钱”的难题,如G县标准综合文化站配置的文化管理员,每月仅财政补助1200元,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人员的配置应该综合考虑任务强度、现有财力水平,并非人越多越好,在简政放权、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文化人力资源效力有待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