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资金来源(%)》

《表2 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资金来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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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的完善——基于湖北省42个县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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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公共文化基本服务项目”由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场馆开放、文体活动共七大类组成,大体上可以分为场馆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和公益性文体活动,其供给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实现,具体保障方式有:“公共提供、公共生产”和“公共提供、私人生产”两大途径,主要体现在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中央层面,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有关的专项资金名目较多,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改革,2015年减少、合并至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80%安排补助资金,地方统筹安排部分一般为省级财政补助建设资金。在湖北省,文化厅及省新闻出版局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有: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送戏下乡工程等十多项,投入均值为2.60元/人。具体到项目,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保障(见表2)。19%的受访者认为,财政保障资金充足,64.3%认为“一般”,仍有16.7%认为“短缺”,大多数建议省级、县级政府进一步加强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