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型城镇化与综合交通发展的Granger因果检验》
对全国及各地区新型城镇化与综合交通发展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如表2所示,表中X为新型城镇化,Y为综合交通发展.根据两者的互动理论关系构建4类假设:一为推动型,即新型城镇化是综合交通发展的Granger原因,其推动了综合交通发展;二为拉动型,综合交通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Granger原因,其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三为互动型,即两者互为Granger原因;四为无关型,两者没有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全国和东部地区属于拉动型,中部地区属于互动型,西部地区为推动型.因此,整体上看,无论是全国层面还是区域层面,综合交通发展均是新型城镇化的Granger原因.
图表编号 | XD0011338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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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莫杨辉、张培林、谢羽盟 |
绘制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