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西北地区夏玉米各生长阶段相关参数》
成波等[15]通过作物需水系数法计算渭河宝鸡段生态基流调控值在6~10 m3/s之间时,宝鸡峡灌区农业产值损失在0.37×108~5.25×108元之间。张倩等[16]采用水分生产函数计算了渭河生态基流保障后与未考虑基流保障时相比造成的灌区农业产值损失量在0.28×108~9.88×108元之间。本文计算了河道生态基流调控值在5~10 m3/s之间时,典型年农业损失量在1.04×108~6.61×108元之间,本文计算结果介于上述结果之间,因此农业经济损失结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图表编号 | XD001126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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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田若谷、李怀恩、刘铁龙 |
绘制单位 | 西安理工大学省部共建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江岩土工程总公司、西安理工大学省部共建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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