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消费负担的影响》

《表4 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消费负担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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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费用和医疗负担影响的研究——基于双重差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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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百分之一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百分之五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百分之十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模型2中交互项Treatedi*Timet的系数为支付方式改革对住院费用的净影响。差分估计量为-198.3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0.198)与上文门诊费用的提高同理,该文住院费用降低不显著可能也与成本转移问题和该文数据无法区分参保人群和未参保人群的局限性有关。在控制变量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住院费用,均值提高0.26元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对比上文人均可支配收入对门诊费用的影响,可支配收入对住院费用的影响明显更大。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住院治疗往往对医疗服务技术水平的要求更高,所以该类患者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愿意提高就医档次,与我国的实际情况较为符合。公立医院数量显著降低住院费用,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疗服务在供给增多时价格下降的趋势。住院手术次数显著降低住院费用,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有效性。在支付方式改革后随着手术次数增加,住院费用反而显著下降,很可能是因为支付方式改革后通过按病种或是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的方式,有效控制了多次手术的住院费用,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住院费用的估计量不显著很可能是因为成本转移现象,而不一定是因为政策无效。模型3的估计结果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