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方创新券政策补贴的主要方向》
创新券的补贴金额通常基于服务合同成交额按比例折算的方式,补贴比例通常不高于合同额的50%。如上海、天津、河北、武汉等均按实际合同额的50%计算,广东规定补贴比例不高于30%。北京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进行折算(10万以下90%,10万~50万60%,50万~100万30%,100万以上不补贴),是少有的补贴比例高于50%的地区。此外,部分地区在补贴额度上也按照服务类型、区域等因素进行了细分。如山东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按60%补贴,其他地区按40%补贴;浙江则鼓励各地市自行设定补贴比例,省级再按不超过30%给予补贴;青岛采取检验检测服务20%、知识产权服务40%、研发设计服务20%的补贴比例。
图表编号 | XD0011193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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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张拓宇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情报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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