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浙江省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概况》
资料来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9919884
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工程的实施,也带动和促进了地方的爱国主义教育工程建设。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下属市县,紧跟中央步伐,先后确定并公布了地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浙江省除中宣部公布的13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见表1),如南湖革命纪念馆、鲁迅故居及纪念馆、镇海口海防遗址、禹陵、河姆渡遗址博物馆等外,1995年2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首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浙江省革命烈士纪念馆等24个单位列为首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此后,浙江省陆续公示了10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其中,最近的第10批,是2017年上半年公布的[17];20年来,市、县也根据地方情况确定了市属、县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图表编号 | XD0011166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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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游海华、乔梁梁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共产党与现代中国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共产党与现代中国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