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综合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为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地区环境治理绩效,基于科学性、可操作性等原则,结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实际情况,构建综合环境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图1、表1所示。环境治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准则层和11个指标层。其中,工业治理的指标层包括二氧化硫排放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氮氧化物排放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工业烟粉尘排放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前3项为负向指标,后两项为正向指标,反映了该地区对工业污染的治理力度;生活治理的指标层包括人均能源消耗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态治理的指标层包括地方财政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地方财政环境保护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以及环保从业人员与全部从业人员之比。其中多数指标均可以通过统计年鉴直接查询得到,人均能源消耗需要简单推演,公式为:
图表编号 | XD0010825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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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黄寰、杨苏一、贾茹隐 |
绘制单位 | 四川行政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