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验证性因子分析所得潜在态度因子》

《表3 验证性因子分析所得潜在态度因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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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城市共享单车可持续发展条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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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P值小于0.001。P值由Amos 17.0输出,当P值小于0.001时,说明路径系数的估计值显著不等于零,故Amos 17.0直接以***表示P值,不输出具体数值。

验证性因子分析所得潜在态度因子如表3所示。该表显示潜在态度因子至测量变量的测量方程的路径系数及路径系数的标准误和显著性(P值)。其中,因子1的测量变量是题项Q1~Q10,表示受访者对政府部门监管共享单车职能的需求;因子2的测量变量是题项Q11~Q20,表示受访者对共享单车企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因子3的测量变量是题项Q21和Q22,表示受访者对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条件的要求;因子4是题项Q23~Q25的潜在变量,反映受访者对共享单车企业盈利方式的要求;因子5的测量题项是Q26~Q28,表示受访者规范停放共享单车的意识;因子6的测量题项是Q29~Q32,表示受访者对共享单车的认知;因子7反映受访者使用共享单车的意愿,由题项Q33~Q37作为测量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