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试点县(市)的生态敏感性指数》
通过10个试点县(市)2011—2015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依据式(3),计算出10个试点县(市)的生态敏感性指数如表3所示。依据表3的数据,结合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对10个试点县(市)分区进行县域土地开发的生态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庆安县、浙江省舟山市、湖南省沅江市3个试点县(市)属于低敏感区;吉林省洮南市、山东省肥城市、贵州省独山县3个试点县(市)为中敏感区;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甘肃省景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4个试点县(市)属于高敏感区。
图表编号 | XD0010526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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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陈茹、闫桂焕、吴克宁、回晓洋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山东省应用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山东省应用微生物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山东省应用微生物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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