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中小银行董事会结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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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董事会治理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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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银行年报

从国外董事会架构实践看,国外中小银行外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占比较高。韩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外部董事必须在董事会中占绝对多数,独立于监管层,并引导中小银行各委员会成员及董事长由外部人员担任。加拿大要求中小银行董事会成员中来自银行管理层的人员不超过2名。而我国中小银行董事会成员中来自银行管理层的人数占比高,董事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均有银行管理层人员或由管理层人员担任委员会主任(见表1)。中小银行多为地方政府控股或管理,经营层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提名、考察,董事会没有实质性任免权利,无法有效监管和评价经营层履职情况。由此,董事会决策职能相对弱化,独立性不强,不利于董事会对重大决策发表独立意见,难以把控经营战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