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省市中小学依法治校指标比较》
学校法治作为一种具有价值规定的教育生活方式,不仅需要通过学校的制度文本加以规定,更要在学校管理过程中通过各主体的行为与互动加以践行。只有文本规定而没有实践的制度,永远不会成为一种渗透在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的意识,更不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因此,通过对学校管理具体行为中法治程度的分析,应该是依法治校评估的深层透视。这种生活方式反映在主体依法办事的持续性和依法办事效果的恒定性方面。但从目前搜集到的资料和笔者参加过的相关评估来看,当前学校法治评估大多只重视制度文本检查,而缺乏对学校管理中法治程度的探寻。例如,《成都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等文件中并无对相关数据获取办法的说明,在有一些地区的评估指标中除教师权益、学生权益、法制教育中的“师生法治意识”“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以及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几项的验收办法中有走访座谈的动态资料收集方法之外,其他各项的验收办法都是查看资料、实地考察、查看制度文件和相关记录。其实,即使采用了走访座谈的检查方式,学校管理中是否渗透着法治精神,仍不得而知。
图表编号 | XD0021238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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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0 |
作者 | 王鹏炜、杨琬钰 |
绘制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