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地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被害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过低。在2 254份判决中,赔偿数额的平均值为78 085.27元,而更加有代表性的中位数则为32 641.00元。(1)和民事判决所能支持的判决数额相比,样本中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数额过低更显突出,仅民事判决中死亡赔偿金一项就可以支持被害人获得数十万元的赔偿,其标准和各省市上年度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此外,判决结果的标准差过大,意味着不同判决结果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也就意味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相当大程度上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不同法院在不同时期对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认定标准的把握不同,也可能在于不同法院对于赔偿范围的把握不同。
图表编号 | XD0010264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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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徐岱、巴卓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